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与icp许可证有什么区别?
文章出处:鸿雀(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作者:鸿雀咨询
时间:2019-07-30
很多企业不清楚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与icp许可证有什么区别?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许可证,icp经营许可证则是增值电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二者之间有什么区别,鸿雀咨询小编简单介绍下文网文许可证和icp许可证区别。
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文化部令第51号、《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令第49号规定互联网文化活动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以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向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那么
什么公司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鸿雀咨询小编提示像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等。
企业从事了经营性的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那么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有哪些?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专业人员、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4.有确定的域名;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与icp许可证的区别在于办理部门不同,证书有效期不一样,文网文许可证是由文化和旅游局审批,有效期为三年;icp经营经营许可证是由通信管理局审批,有效期为五年,从事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的企业需要先取得网站文化经营许可证,然后才能申请icp许可证。以上就关于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与icp许可证区别总结,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ICP经营许可证区别如果有不清楚的问题可咨询我们。
文章出自:http://www.hongquezixun.com/wlwhxkz/1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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